受太仓市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保证金:太仓市沙溪镇银行弄化肥新村17幢101室及车棚(含室内装修),房屋有证建筑面积合计为91.54平方米,无证建筑面积约26.14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70.4平方米(划拨)。评估价为378711元,拍卖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3年7月5日下午3时
拍卖地点:太仓市县府东街30号世代大酒店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电话预约看样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须于2013年7月4日下午3时前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到太仓市世代大酒店一楼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须缴纳拍卖保证金10万元,保证金以注明不得转让、背书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收款人:太仓市人民法院。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
五、联系电话:13616256628
六、委托法院电话:0512-539515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