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张家港市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保证金:
依据(2013)张金执字第0076-1号民事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王国胜所有的机械设备(剑杆织机等),评估价为152125元,拍卖保证金3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3年7月1日下午3时
拍卖地点:张家港市长安中路278号宴杨楼3楼
三、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日起至拍卖日前电话预约看样
四、报名手续:竞买人须于2013年6月28日下午4时前持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拍卖保证金。拍卖保证金以注明不得转让、背书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收款人为张家港市人民法院。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不计息退还。
五、咨询电话:13616256628 63415555
六、法院电话:0512-58111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