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保证金:
1、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路88号1幢610室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220.02平方米,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29.61平方米,用途为商业服务业,终止日期为2036年12月31日。评估价为246.18万元,拍卖保证金为30万元。
2、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中山北路777号D02(1-2层)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54.66平方米,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8.32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终止日期为2046年6月1日。评估价为668164元,拍卖保证金为10万元。
3、苏州市吴江区松陵镇永康路12号727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44.55平方米,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3.4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终止日期为2041年12月26日。评估价为285877元,拍卖保证金为5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3年10月11日下午2:30。
拍卖地点:吴江松陵镇鲈乡南路1433号汉唐国际酒店一楼拍卖会场。
三、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预约看样。
四、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13年10月10日下午4:00前持有效证件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单位持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个人凭身份证)。竞买保证金以银行本票或汇票方式缴纳,收款人为: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拍卖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五、联系咨询电话:13616256628 6341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