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熟市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保证金:
依据(2013)熟执字第0460号民事裁定书,公开拍卖常熟市虞山镇大兴村北16号房屋(含装修),建筑面积为165.08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39平方米,评估价为1683624元,拍卖保证金为20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即日起电话预约前往,未看样者责任自负。
三、拍卖地点: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1号中汇戴斯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四、拍卖时间:2013年11月15日下午3时
五、竞买登记手续办理:有意者须于2013年11月14日下午4时前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至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时不予办理,并缴纳拍卖保证金20万元。拍卖保证金以注明不得转让、背书的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方式缴纳,收款人为常熟市人民法院(开户行:中信银行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支行 帐号:7324610183100000117)。未成交的拍卖会结束后保证金当即退还。如法院撤回拍卖标的,竞买人已交的保证金不计息退回。
六、咨询电话:13616256628 6341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