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第二次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保证金:
各种规格型号的钢材一批(槽钢、工字钢、等边角钢、不等边角钢、镀锌角钢等),总重量约3888.382吨(此为理论重量,若成交,则以实际过磅为准),评估价人民币11516080.32元。拍卖保证金人民币250万元整。
二、拍卖时间: 2013年12月16日下午2时
拍卖地点:苏州市吴江区鲈乡南路2485号明珠大厦北楼8楼
三、标的展示时间及地点: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电话预约看样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须于2013年12月13日下午4时前持本人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至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应的拍卖保证金,逾时不予办理。拍卖保证金须以注明不得转让、背书的银行本票或汇票方式缴纳,收款人: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案件标的款专户。未成交者,拍卖会结束后当即退还。如法院撤回拍卖的,竞买人已交的保证金不计息退回。
五、咨询电话:13616256628 6341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