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常熟市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1、依据(2013)熟执字第0814号民事裁定书,拍卖被执行人所有的位于锦荷佳苑二区3幢101室房屋及3-1幢11号车库,房屋建筑面积196.14平方米及土地面积32.69平方米,车库面积9.17平方米及土地面积9.17平方米,含室内固定装修,评估价2093428元,参拍保证金20万元。
二、拍卖时间: 2013年12月31日下午3点30分
拍卖地点:常熟市新世纪大道81号中汇戴斯大酒店五楼会议室
三、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日前预约看样,未看样者责任自负。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须于2013年12月30日下午4时前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至常熟市黄河路22号汇丰时代广场5幢201室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纳参拍保证金,须以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方式交纳,收款人:常熟市人民法院,帐号:732461018310000011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常熟东南经济开发区支行。
五、联系咨询电话:13616256628 63415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