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第2次联合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保证金: 1、苏州太湖国家旅游渡假区太湖香榭丽花园C5幢房产,建筑面积为249.34平方米和相应的分摊土地使用权以及室内装修、物品、院内绿化。评估总价为340.29万元,拍卖保证金50万元。 2、苏州市横塘镇苏福路199号A-008房产,建筑面积为636.75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71.7平方米(不包括装修)。评估总价为681.03万元,拍卖保证金100万元。【注:带租约拍卖,法院不负责清场交接。自公告之日起合法的承租户可携带原租赁合同向我拍卖机构主张优先购买权,否则视放弃。】 3、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石湖东路80号兰园公寓3幢410室房产,建筑面积为135.0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1.6平方米,包含室内装修及可动财产。评估总价为119.39万元,拍卖保证金2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2年3月20日下午2时 拍卖地点:苏州高新区狮山路35号金河国际大厦3010室拍卖厅 三、标的展示:自见报之日起向上述拍卖公司预约看样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须于2012年3月19日下午4时前持本人身份证件等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等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竞买保证金以注明不得转让、背书的银行本票或汇票方式缴纳,超过截止时间,不接受报名。收款单位为:苏州市吴中区非税收入财政汇缴专户。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名称。 五、联系咨询电话: 0512-63415555 13616256628 六、法院监督电话:65687584 6568757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