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昆山市人民法院委托,对下列资产进行第三次公开拍卖,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及拍卖保证金:
昆山市张浦镇丽水湾小区10号楼504室房屋(毛坯),建筑面积128.61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29.4平方米,评估价64.59万元,起拍价41.3376万元,起拍价不等于底价,不到底价不成交。拍卖保证金1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3年12月9日下午3点
拍卖地点:昆山市人民北路99号昆山宾馆三楼玉峰厅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址:即日起至12月6日前,标的现场,预约集中看样。
四、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须于2013年12月6日下午3时前,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时不予办理。并须缴拍卖保证金10万元,拍卖保证金以银行记名本票或汇票形式缴纳,收款单位为:昆山市人民法院财务结算中心。拍卖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
五、咨询电话:13616256628